美国土地法,是指美国政府在建国初期颁布的4项土地法令。(1)1784年土地法令规定,将西部土地划分为若干区,移民移入后可获得自治权,逐步取得州的地位。(2)1785年有关土地测量和出售的法令,规定任何人购买土地均须以一段(640英亩)为最小单位,从而在很大程度之限制了一般人民的购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