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
当财产、物品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
《新唐书·突厥传下》:“高祖初即位,与和,因数出军助讨贼,故诡臣之,赠予不可计。”
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