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浙江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国家、省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其产品标准和医疗器械、消毒药械、消防产品、农药、浓缩饲料、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产品标准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由市、县(市、区)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其产品标准分别报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