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县府的决策要求和指示精神,组织和领导全县性的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把握好舆论导向和宣传方针,直接领导和管理县广播电视台,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