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语。僧众。 2.使百姓和顺。
佛教语。僧众。
唐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二:“见客僧创来入寺,於五日内,和众与其好食,冀令解息。”
使百姓和顺。
唐黄滔《多宝塔碑记》:“至如戢兵保土,安民和众之类,亦犹川陆之徂秦适洛焉。”清梅曾亮《赠林侍郎序》:“然后能勤民急公,丰财和众,礼俗达而政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