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房制,又称“转房婚”、“收继婚”。古代“夫姊妹婚”、“妻兄弟媳”的残余形式。是指在一些少数民族,例如蒙古族中较为常见。中国从汉代至清代,曾有过嫡子继娶父妾,侄儿继娶叔伯婶母的婚例。常见的则是兄亡后寡妇转嫁弟弟,弟逝后,弟媳转嫁兄长,姐亡后妹继嫁姐夫等同辈转房婚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