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洪秀,男,1951年出生,上海市人。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1975年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远洋系,并留校任教。1983年1984年在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专修海商法,纽约海利-贝利海事律师事务所实习。长期来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海商法教学与研究,其中提单法和租船合同法为专长,英语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