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国政府的项目实施单位对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援助的某个项目中的部分设备采取自行采购的办法。即实施单位和执行机构可同时进行采购。在平行采购时,实施单位须和项目执行机构磋商,以保证两部分仪器设备的配套和衔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