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摩托车(GA 768-2008)》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戎军、范桦、万明、阙兴贵、屈励、蒋旭东、毕赢、朱贇。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