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 目】不平而鸣 【释 义】指人或事物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要发出不满的呼声。 【出 处】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示 例】明·瞿佑《剪灯新话·令狐生冥梦录》:“偶以不平而鸣,遽获多言之咎。” 【用 法】作谓语、定语、分句;用于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