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定;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