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造特性是指为教育改造的诸现象所同构而表现其本质的一般共性或特质,是其本质的人为分割样态。主要包括:法律性。教育改造在本质上不是一种教育现象和教育实践,而是一种作为基本改造手段的行刑活动,是惩罚和矫正罪犯、被法律规定神圣化的赤裸裸的国家暴力的实施及其结果,具有惩罚性和强制性;论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