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分立是一家商业银行分成两家或两家以上商业银行的法律行为。有两种形式: 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新设分立是指一家银行将其全部资产,分割设立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如甲银行将其全部资产一分为二,分别设立乙、丙两家银行,在乙、丙银行诞生的同时,甲银行即归于消灭。所谓派生分立是指一个银行以其部分资产,另外设立一家银行,如甲银行以其部分资产另外设立乙银行,甲银行不因乙银行的设立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