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单位是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能够开展广告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1)专门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如广告公司、装璜美术斑计公司等。(2)兼营,广告单位,即在主营业务以外利用本身的媒介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如报社、杂志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3)代理广告单位,指为刊户或媒介单位办理一定的广告业务,而不直接制作或刊播广告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