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新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新泰市委、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发〔2010〕28号),设立新泰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