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府于1966年6月16日发布的第一六二八号政府宪示,公布为位于RDK126图则内以粉红及蓝色标示的街道命名。其中清楚描述粉红街道(该街道于其与牛头角道之会合点为起点,向东北方向伸延1100呎,后与佐顿谷南道会合)的街道中文名称为“佐顿谷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