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消防车专用部分由液罐、泵室、器材箱、动力输出及传动系统、管路系统、电气系统等组成。泡沫消防车适用于城镇公安消防队、石油化工、厂矿企业、森林、港口、码头等部门。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中符合执行和保障应急救援任务规定的悬挂专用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