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指育婴堂、养老院等慈善机构。
清冯桂芬《收贫民议》:“今江浙等省颇有善堂、义学、义庄之设。”孙中山《军人精神教育》:“香港澳门,从前恒有积产之家,恐其子孙浪费,而以家产托之善堂管理,将其入息半数,捐入善堂,留其半以遗子孙。”郁达夫《出奔》:“董玉林向城里的善堂去领了一笔款来之后,就雇工动手作了十几具棺木,寄放在董氏的家庙里待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