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发[2010]15号)和《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关于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镇徒发[2010]15号),设立区粮食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