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塞特尔(L U De Sitter,1956)把地壳构造区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块断区、准构造区和正构造区。陈国达等建议将块断运动发育的地区叫做块断区,以便同地槽区和地台区相区别,并认为自中生代以来,中国部分地区的块断作用强烈,表明地壳已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构造演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