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文案牍。 2.清代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的小吏。
公文案牍。
《儒林外史》第二六回:“诸位先生将房里各样稿案查点查点,务必要查细些。”
清代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的小吏。
《文明小史》第十回:“几个教堂都不记得,还当甚么稿案?门上快去查来!”亦称“稿案门”。《官场现形记》第四五回:“只见稿案门飞跑似的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