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职名。
北齐僧职有断事沙门,掌断处僧人犯佛教戒律之事。元至正初设断事官一员,后增至八员,隶枢密院,掌管裁决军府刑政狱讼的事务。明初太祖置行枢密院,寻改置大都督府,下设有断事官,总治五军刑狱,后废除。参阅宋赞宁《僧史略·杂任职员》、《元史·百官志三》、《明史·职官志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