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指不通过科举考试而向官府捐纳银钱换取官职。
捐班,拼音juān bān,是指由捐纳财物得官者称捐班。
捐纳出身的官吏。
《清史稿·选举志七》:“﹝乾隆﹞四十年,兵部侍郎高朴言:‘捐班知县,不许分发,恐有碍举班。’”《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二回:“那捐班里面,更不必説了,他们那里是做官,其实也在那里同我此刻一样的做生意。”鲁迅《准风月谈·各种捐班》:“清朝的中叶,要做官可以捐,叫做‘捐班’的便是这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