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该校《同歌同行》毕业生晚会结束后,一名学生写信给李培根校长,希望学校可以重视并保护《同歌同行》这个文化品牌,建议申请商标注册。该校艺术团于2011年6月底,开始了申请注册。2012年8月28日,商标注册成功,并于2012年10月24日早上,申请商标注册成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