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锋队直属地区总区行动部,并由一名警司指挥。 每个地区总区(港岛区, 东九龙区,西九龙区。 新界南区, 新界北区)的冲锋队都有3大队队, 采用3班轮班编制。每个地区总区的冲锋队都会因应自身的情况而编排EU队伍出勤, 如港岛有十个小队, 西九龙有十二个小队等。 每个总区各有一辆指挥车及K9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