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2001年10月25日发出通知,颁发施行《军人道德规范》。为增强军队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央通知精神和江主席关于“建立和发展适合我军性质和特点的军人道德规范”的重要指示,继承我军优良道德传统,总结新形势下部队道德实践的成功经验,即日起颁发施行《军人道德规范》,作为全军官兵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