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选自《嘉靖宁夏新志》。韩文,河北保定府新城(今河北省新城县)人。天顺元年(1457年)丁丑科进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弘治四年(1491年),由陕西布政司左布政使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于弘治六年(1493年)致仕,镇人管珣以诗赠之。